各有关技工院校:
2011年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首次举办优秀校报、校刊评选活动,一批优秀校报、校刊的创办经验得到推广。为了进一步鼓励各技工院校办好校报、校刊,展示全省各技工院校优秀校报、校刊的风采及取得的成绩,让各校的宣传阵地更精彩、宣传效果更明显,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广东省技工院校优秀校报、校刊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东莞市技师学院
赞助单位: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1.评审内容分为校报、校刊两大类别。
2.在2011年10月—2014年9月期间,校报连续出版4期以上(含4期),校刊连续出版3期以上(含3期)的学校,均可参加评选。校报、校刊参评的基本要求是定期连续出版,仅为招生及重要节庆出版的特刊及教师论文之类的报刊原则上不参与评审。
三、奖项设置
1.本次评选设置综合奖、单项奖、优秀组织单位奖。综合奖设:优秀校报奖、优秀校刊奖。单项奖:十佳校报编辑、十佳校刊编辑、优秀指导老师。
2.校报、校刊各按报送评审总数量的30%设“优秀校报”、“优秀校刊”奖。
3.凡学生独立采编的校报、校刊才能参加优秀指导老师奖评选,每报或刊指导老师不超3名,需在申报表格上注明。
四、报送内容及方式
1.每单位可同时报送校报、校刊参加评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2.需提交连续出版的4期校报或3期校刊各10份。
3.需填写《2014年广东省技工院校优秀校报、校刊评审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4.报送截止日期: 2014年10月15日
5.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五楼《广东职业技能》编辑部
邮 编:510060
回执传真:020-83517050
电子邮箱:gdzyjnb@vip.163.com
联 系 人:陆骏宇(13751827244)
张 凭(13719384061)
五、其他说明
1.暂定2014年11月在东莞市技师学院召开颁奖大会及经验交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成立广东省技工院校校报、校刊联谊会,所有申报参加评选的学校将自动成为首批会员单位,联谊会将定期举办校报、校刊和校园新媒体评选交流和培训活动。
3. 本次比赛不收取评审费。参加颁奖大会及经验交流会的各单位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2014年广东省技工院校优秀校报、校刊评审申报表
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